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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吳凱恩處方藥膏7樣本含未標示西藥

衞生署今日(7日)呼籲曾向駐診於九龍彌敦道469-471號新光商業大廈1103室的註冊中醫吳凱恩求診的市民,注意其處方的七款藥膏含有未標示的西藥成分。

署方早前根據情報,突擊搜查上述註冊中醫的處所,並檢獲一批藥膏,化驗結果顯示,七個藥膏樣本含有多種第1部毒藥,包括「丙酸氯倍他索」、「二丙酸倍氯米松」和「咪康唑」。調查仍在進行中。曾獲上述中醫處方藥物的市民,如有不適或懷疑,應盡快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

衞生署指出,「丙酸氯倍他索」及「二丙酸倍氯米松」屬皮質類固醇,為處方藥物,用於治療炎症,不當使用皮質類固醇可引致嚴重副作用,例如庫欣氏症候群,即出現圓臉及肌肉萎縮等病徵。「咪康唑」是常用於治療皮膚受真菌感染的藥物,外用可引致皮膚搔癢、刺激性及過敏反應等副作用。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非法管有第1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均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每項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待調查工作完成後,衞生署會就檢控事宜徵詢律政司的意見。署方亦會將個案轉介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以考慮是否需要採取紀律行動。

衞生署提醒市民可在辦公時間內,將藥物送交九龍觀塘巧明街100號Landmark East友邦九龍大樓16樓衞生署中醫藥規管辦公室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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