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13日黃大仙爆發示威衝突,24歲女文員趙靖瑤在逃跑期間被警員截停,並在身上搜出鐵鉗及剪刀等物品。案件今日(9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控方同意撤控,改以簽保守行為方式結案。主任裁判官嚴舜儀下令被告自簽2,000元,守行為兩年。
案情指,當日有逾200人在黃大仙示威,部分人焚燒國旗。警方接報到場後,示威者陸續散去,其間有人以垃圾桶及膠欄堵路。警員約於下午3時在鑽石山公共運輸交匯處截停身穿黑衣的被告,並在其背包中搜出兩把鉗、四把剪刀以及膠水,繼而將她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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