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 | 每日點新聞 點解香港事

每日點新聞 點解香港事
下載APP
標籤

點論 | 讚!國安立法決策公開透明 護港繁榮行穩致遠

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20日)閉幕,據新華社報道,會議上對「港區國安法草案」作出說明,並公布了草案摘要。一如所料,草案既回應了港人主要關切,健全和完善了港區國安機制、解除了特區內大部分安全隱患,最大程度照顧了「一國兩制」的特點,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針政策不變。

中央今次出手,完全是依法而行。國家安全立法屬於中央事權,更何況《基本法》十八條早就寫明,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在危及國家安全的情況下,將全國性法律宣布在港實施。若不是縱暴議員和黑衣暴徒嚴重觸犯國家安全紅線,若不是回歸二十三年來,香港自身拖延履行廿三條本地立法的憲制責任,中央又何必親自出手?

近日港人關注的執行機制和執行機構問題,草案給出了明確的答案。草案指出,中央需要在港設置「駐港國安公署」,但只是在「特定情形下」,對特區內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進行管轄,如涉「港獨」、「藏獨」、「台獨」、國際恐怖組織活動等案件。

草案同樣明確指出,絕大部分工作、絕大多數案件都交給特區政府辦理。香港特區擔負著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特區將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在警務處以及律政司成立專門部門,從執法、檢控到審判等大部分均由特區政府自行完成。

「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成員包括政務司長、財政司長、律政司長、保安局長、警務處長、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負責人、入境事務處長、海關關長和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充分體現了中央對特區的信任,「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原則不變。

「港區國安法」針對的是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勾結外部勢力、恐怖活動等四類罪行,基本法所保障的新聞自由、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等權利不會改變。在立法技術上則是充分考慮與全國性法律的銜接,並盡可能採用普通法的原則和標準。

過去一年,香港已亂無可亂,立法對香港有百利無一害,如同及時雨,既可止暴制亂,讓社會回復安寧,又可以為商界提供安全穩定的營商環境,讓投資者放心。普通市民同樣,無須再擔心上班受阻,不用擔心被「起底」,不用擔心逛街時被私刑圍毆。

雖然「港區國安法」還未走完立法程式,但及時公布草案內容,充分體現了中央決策公開透明,彰顯出領導自信,也更加充分照顧和體現中央對港人的關懷。

「港區國安法」勢在必行,指日可待。黑暴青年倘若繼續執迷不悟,拒絕回頭是岸,將註定自取滅亡。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

點論 | 讚!國安立法決策公開透明 護港繁榮行穩致遠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
相關推薦